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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原则
舞台灯光系统设计是遵循舞台艺术表演的规律和特殊使用要求进行配置的,其目的在于将各种表演艺术再现过程所需的灯光工艺设备,按系统工程进行设计配置,使舞台灯光系统准确、圆满地为艺术展示服务。
1. 创造完全的舞台布光自由空间,适应一切布光要求;
2. 为使该系统能够持续运行,适当加大储备和扩展空间;
3. 系统的抗干扰能力和安全性作为重要设计指标;
4. 节能冷光新型灯具被引入系统设计中;
5. DMX512数字信号网络技术被引入系统设计的各个环节之中。
顶光系统设计配置
顶光作用是对舞台纵深的表演空间进行必要的照明,顶光配置中采用的各种灯具,大大地提高了光的透光性,可作舞台顶光布光或染色用。
A. 配置灯具分布如下:
舞台上空,共设有20道顶灯吊杆。其中每道顶光分别用不同数目的灯具
B.灯具的排列及投射方法:
道顶光与面光相衔接照明主演区,衔接时注意人物的高度,可在道顶光位置作为定点光及安置灯光,并选择部分灯加强表演区支点的照明;第二道至第十道可向舞台后直投、也可垂直向下投射、可加强舞台人物造型及景物空间的照明。前后排光相衔接,使舞台表演区获得比较均匀的色彩和亮度。
厅堂的扩声特性指标按国家一级特性指标要求进行。具体如下:
一级特性指标要求:
声压级:大于等于110dB;
传输频率特性:以100~63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范围内允许+/- 4dB,50Hz-10000Hz允许+4~-8dB;
传声增益:-8dB,125Hz~4000Hz;
声场不均匀度:小于等于8dB,1000~4000Hz;
总噪声级:小于等于30dB(A)。
为保证音响系统高质量运行,对扩声系统供电提出如下要求:
⑴.扩声系统的供电应与灯光照明供电分开,电源要经稳压设备处理。
⑵.扩声系统供电电源的变压器组应与照明、空调等大电流供电电源的变压器组分开。
⑶.扩声系统供电容量AC 220V/10 kVA,有条件的话,二路供电,主、备自动切换。
⑷.电力管线与音响管线应尽量避免平行,若实在无法克服时,其间隔不得小于50cm.